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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加快义务教育改革与发展全面提高国民素质促进现代化建设

李岚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颁布15周年座谈会上强调
2001-04-07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林和文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4月6日电(记者林和文)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教育部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今天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颁布15周年座谈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在座谈会上发表讲话指出,义务教育是关系国家发展、民族振兴的长远大计。我们要坚持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各项规定,切实加快义务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为全面提高国民素质,促进现代化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李岚清在讲话中指出,义务教育是提高国民整体素质、把沉重的人口负担转化为巨大人力资源优势的根本途径,是促进现代化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改革开放以后,党中央从我国人口众多、国民科学文化素质偏低的基本国情出发,根据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需要,确立了教育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优先地位,作出了有步骤地实施九年义务教育的重要决策。1986年4月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标志着我国的义务教育走向法制化轨道。15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我国的义务教育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15年来,政府不断加大对义务教育的投入。“七五”、“八五”、“九五”时期,义务教育经费的增长都大大高于同期财政收入增长的水平。到2000年底,如期实现了“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奋斗目标,全国85%的人口地区基本实现“普九”,小学净入学率达到99.1%,初中阶段入学率达到88.6%,青壮年人口文盲率下降到5%以下,残疾儿童入学率也有较大提高,全国人口平均受教育程度从80年代初期的不到5年提高到目前的8年以上,使基础教育长期落后的面貌有了很大改变,在我国教育史上谱写了辉煌篇章。

李岚清说,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国义务教育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从全国看,“普九”工作在地区之间、学校之间发展很不平衡,大部分农村地区九年义务教育基础还非常脆弱,巩固和提高的任务十分繁重;还有15%的人口地区,主要是边远、贫困地区及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普九”攻坚任务相当艰巨。特别是稳定支撑义务教育的经费保障机制尚不完善、不规范,有些地方投入严重不足,有些地方仍然拖欠教师工资,办学条件、师资水平同义务教育的基本需求之间还存在很大差距。义务教育的体制和教育内容都存在不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问题。“十五”期间,我国正处于初中学龄人口入学高峰期,普及九年义务教育面临着很大压力。

李岚清强调,当前,我国已经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化的新阶段,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对义务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要按照江泽民同志关于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必须首先落实到义务教育上来的指示,继续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快义务教育的改革与发展。首先,继续把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要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抓住当前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农村税费改革的有利时机,坚持质量和数量、效益和速度、规模和结构的统一,全面提高义务教育的发展水平。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地区要巩固成果、提高质量,尚未普及的地区要打好“普九”攻坚战,进一步扩大九年义务教育的人口覆盖范围,重点推进西部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义务教育,使全国义务教育跨上一个新的台阶。其次,按照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深化义务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是关系人才培养目标的核心问题。在义务教育阶段,我们必须切实改进德育工作,根据中小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科学确定不同年龄段学生的德育目标,把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起来,营造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要把课程教材改革作为推进素质教育的一个突破口,认真修订现行教学大纲,制定好新的课程标准,建立与人才培养目标和教育规律相适应的课程结构,同时改革教学方式和方法,改革考试评价制度,使青少年学生从应试教育的桎梏中进一步解放出来,增强他们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要适应经济和科技发展的需要,逐步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通过综合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和卫星通信等手段,把优质教育资源输送到偏远地区,提高义务教育的质量和水平。农村地区要结合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推动农科教结合,统筹农村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培养用得上、留得住的人才。第三,科学配置教育资源,调整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从各地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逐步调整中小学校布局,是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的重要措施。各地要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一规划,综合考虑人口密度、地理环境、交通状况等各方面的因素,合理调整中小学布局。农村小学和教学点要在方便学生就近入学的前提下适当合并,初中要相对集中,适度规模办学,加快发展,满足初中适龄人口高峰期入学的需要。要依法规范义务教育阶段的学制。第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这是推进义务教育、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的根本保证。要依法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科学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加强管理,把好进口关,严禁不合格人员进入教师队伍。要精简中小学行政后勤人员,坚决清退不合格人员,逐步清退代课教师及各种临时人员。同时,实行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拓宽教师来源渠道,吸引优秀人才到农村学校任教、支教。要建立各种形式的教师交流制度,引导和分流城镇中小学教师到农村学校工作。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教师到经济不发达地区、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任教。全面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着力提高贫困、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教师的素质。第五,各级政府共同负责,从体制上保证义务教育的健康发展。发展义务教育是政府的责任。义务教育的难点在农村。对农村义务教育,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体制。中央和省级财政主要支持贫困地区的义务教育发展,对这些地区的转移支付要在确保工资(包括教师工资)的前提下,主要应用于教育。省、地(市)要加强统筹规划,搞好组织协调,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确保本地区义务教育的顺利发展。县(市)要切实负起发展本地农村义务教育的责任,抓好中小学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统一管理教师队伍、发放教师工资,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运行。因经济落后、财力薄弱,本级财政不能确保农村义务教育基本需要的,由上级财政通过转移支付予以保证。乡(镇)要继续支持中小学建设,改善办学条件,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政府有关部门和学校都要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要高度重视中小学乱收费的专项治理工作,把教育收费纳入法制化轨道。

李岚清最后强调,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教育对口支援工作,继续支持各种方式的社会支教助学活动,切实搞好“东部地区学校对口支援西部贫困地区学校工程”和“大中城市学校对口支援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贫困地区学校工程”。对口支援要落实到校对校,讲求实效,杜绝形式主义。座谈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彭云、教育部部长陈至立、财政部部长项怀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徐玉麟、河北省副省长刘健生、贵州省教育厅厅长孔令中讲话或发言,总结我国义务教育工作的成就和经验,分析面临的形势,探讨如何在新世纪加快义务教育的发展。

全国政协副主席周铁农和有关部门的负责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代表出席了座谈会。座谈会由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朱开轩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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